11.20苏州市2018年第三批次(71辆)公车改革取消车辆公开转让公告
  2018-11-05 08:54:55 作者:SystemMaster

关于苏州市2018年第三批次(71辆)公车改革取消车辆公开转让公告

公告截止时间2018-11-19 16:00保证金 10000 保证金截止时间2018-11-19 16:00

受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,苏州产权交易所、苏州产权交易中心联合华亿体育,华亿(中国),对苏州市2018年第三批次(71辆)公车改革取消车辆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公开拍卖,现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。

1、公告时间

20181030日起至20181119日。(含法定休息日)

2、网络电子竞价时间

20181120 详见附表。

3、车辆基本情况

苏州市2018年第三批次71辆,其中苏E11377(黄)E1898(挂),苏E11590(黄)E17105,苏E0C938和苏E11728(黄牌)仅限法人购买(车辆过户登记仅限法人);E0D109、苏E0B956、苏ER812A为皮卡车型(轻型普通货车)可过户至企业法人,或过户至持有苏州本地户籍的个人,并限制进入苏州古城区行驶 

4、标的基本信息(见附件)

5、受让方资格条件

1)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,或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。

2)保证金为1万元/辆。

6、报名

1)自然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手机号码(非本地常住户口需提供苏州市合法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)。

2)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、法人授权委托书(见附件一)。

3)报名时间:1112日至1119日(上午9:00-下午16:00),1118日(周日)不接受报名。

4)报名地点:苏州市道前街56 华亿体育,华亿(中国)

咨询电话:0512-652130901391542245613812785738

详见由华亿体育,华亿(中国)发布的华亿体育,华亿(中国)。

7、保证金

1)保证金为1万元/

2)竞价成交后转为过户保证金。(如以转帐方式交付保证金须在2018111916:00前到帐)

(户名:华亿体育,华亿(中国);帐号10553201040009123;开户行:农业银行苏州饮马桥支行)

3)未竞得的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,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回(不计息)。

4)在成交确认后,最终成交的受让方保证金将在完成车辆变更登记手续后全额退还(不计息)。

5)违约处理: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,如未能按照约定1、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;2、向苏州产权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,均视为自动放弃已缴纳的全额保证金,并保留对其追究相关违约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8、看车说明事项

1116日至1117日意向受让方可直接现场看车,车辆展示地点:高新区新元街18 苏州车市界二手车市场(塔园路北端,正大会员店旁)。

联系电话:0512-652130901391542245613812785738

9、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说明

竞价结束后,按规定对竞价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的受让方需在2个工作日内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(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 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大厅2122窗口,电话:0512-69820613/ 69820617)签署《电子竞价结果通知书》。      

同时,(1)一次性支付全额车辆成交价款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监管账户,收到全部价款后交易中心出具收据,受让方凭收据在7个工作日内与拍卖行协同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。(2)按成交总价的3%支付交易服务费。

公车转让成交价款和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如下:

 户名: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

 账号:459868533530

 开户行名称:中国银行苏州园区行政中心支行

自然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;企业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、法人授权委托书(见附件二)。

10、其他注意事项

1)所有车辆均以现状转让并交付受让方,公告中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,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,转让方、苏州产权交易所、苏州产权交易中心、华亿体育,华亿(中国)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。意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请亲自至实地看车,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,受让方参与竞买,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,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。

2)上述车辆在完成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后,转让方才能将车辆交付给受让方使用。

3)车辆变更登记涉及的过户费由受让方承担。

4)保险过期的车辆,受让方自行购买保险。

5)暂不支持苏州大市范围以外区域上牌。

6)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是否存在影响正常过户的政策因素,并承担无法过户的后果。